2025-08-20 03:15
XXX景区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XXX景区内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保证游客和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XXX景区辖区的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和控制。本方案指的食物中毒,是指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物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二、事前预防景区建立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进行卫生安全监舒检查,对在景区内实行租赁、承包、合作经营的餐饮网点,要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相应的责任。杜绝景区内无照经营的食品商贩,为景区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利用各种途径和多种宣传工具,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游客对有害食物的鉴别能力、增加游客防病知识。景区要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及相关的管理条例。对在景区内从事餐饮经营的人员实行定期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坚决劝离该铺位,防止传染性疾病蔓延。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关;严把餐饮用具消毒关;做好蚊、蝇、嶂螂、老鼠的预防工作,防止病菌传播。三、应急处理程序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立即启动《景区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实施本细则。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接报人对事件的发生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通知报告人保护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呕吐物、可疑中毒食物及盛装可疑中毒食物的容器。游览过程中游客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尤其是群体性发病情形的,要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度,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景区相关领导;景区医务人员对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做前期处理并将患者送至指定医院就诊。景区内发现有游客或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头晕、恶心、腹痛、呕吐、腹泻等)时,发现人要简要了解中毒者的国籍、发病前就餐情况、所吃食物等,及时向景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立即联系XXX卫生监督所、xxx医院等部门协助做好现场采样及病人救治工作。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马上派出人员,携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箱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病人已送医院治疗的应派人到医院进行跟踪调查。确认发生食物中毒后,要立即拨打120或119,请求支援。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了解事情经过,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1)立即停止事故发生单位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并将中毒患者送医院救治,做好病人的交接和追踪;(2)保护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物、原料;停止销售或经营并追回已售出的可疑中毒食物;(3)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物用工具及用具;(4)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消毒、清洗中毒场所和相关设施、消除可疑污染因素;(5)必要时对共同进餐未发病者进行预防性服药。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和报告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程度,划分为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一般食物中毒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中毒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或有人员中江南JN体育毒死亡;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为中毒人数少于10人。中毒事件报告景区内如有食物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工作人